北京林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落实我校“1358”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优化博士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和《北京林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北林研招〔20251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处分;

4.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要求

除满足“一、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补充条件:

1.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 境外留学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校系统中报名。

三、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登陆我校博士招生录取系统http://bz.yzb.bjf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要求报考前仔细阅读系统的报考须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报考材料。2026环境学院博士招生QQ群:1074850854,请考生加群,关于招生有关问题可以在群内咨询。

2. 报名时间:202512159:00—202612312:00

3. 报名费:200/人,在系统里扫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后缴纳,缴纳后将缴费凭证截图提交报名系统

4. 导师信息及联系方式可在学院主页查询,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导师招生说明,并与导师提前联系沟通。

四、材料要求

(一)报名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完成报考信息填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登记表下载后自述部分须由考生手写并签名);

2.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表》;

3.   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在系统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报考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人进行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仅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考生提交)

7.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仅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提交);

9.   个人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获得或申请的发明专利、新品种授权以及获奖材料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支撑材料;

10. 博士研究计划(研究计划要求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格式撰写,具体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预期成果等,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1.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仅限少干专项计划考生提交);

12. 体检报告。

(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 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清单中的45910项,其中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还需上传第6项,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上传第8项;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47910项;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1项。

2. 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需在2026123日前,以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办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办公地址:北京林业大学主楼122。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环境学院院办,联系人:房老师,邮编:100083,办公电话:010-62336615

考生参加考核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它报考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现场审核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五、材料审核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核结果由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六、外语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考核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考试大纲可从系统查询,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录取资格。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3-4月,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发布的具体考试安排通知。

在五年之内取得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外语:(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2TOEFL iBT网考(满分120)成绩85分(含)以上;(3GRE General test(满分1600)成绩1200分(含)以上;新GRE(满分340)成绩240分(含)以上;(4IELTS(雅思)(满分9)成绩6.0分(含)以上;(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6)本科(第二专业除外)、硕士期间攻读英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并获得文学学位,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7)在SCI源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七、招生考核

1. 招生考核由学科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的时间为20263-4月。学科考核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学科考核小组成员由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参会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成员不参与报考自己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的投票打分。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核环节成绩满分400分,由外语水平(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个人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和科研创新能力(满分100分)四部分组成。

1)外语水平(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听力、口语,采用面试形式,由学科统一组织。

2)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考核申请人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以及专业知识的情况、以及运用新方法解决科学和工程问题的能力,由学科统一组织闭卷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3)个人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申请人以PPT形式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硕士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加科学研究情况、主要成果等,由学科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硕士阶段科研成果、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4)科研创新能力(满分100分)

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申请人以PPT形式汇报博士研究计划(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进展、课题研究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和主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等),由学科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对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进行创新科研工作的能力。

个人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均由学科统一组织综合面试。

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的申请—考核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1.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导师招生名额和导师招生意向全面衡量,择优确定学院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

2. 政审:凡确定为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必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并交回学院。

3. 公示:学院将博士研究生考核成绩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考核材料进行复审,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录取,并统一公布拟录取结果。

5. 博士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对于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需提供书面确认承诺函,一旦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把人事档案转到学校,9月份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取消其入学资格外,学校将以违反诚信公函正式告知考生所在单位,并取消其三年内报考我校博士生资格。

6.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考核总成绩不及格者(折算成百分制后60分以下)②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未过学校划定的分数线者;③入学总成绩合格但无导师接收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

九、其他

(一)体检安排

拟录取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应在202512月及以后。体检表在报名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报名期间校医院为考生组织一次集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集中体检的考生可到三级丙等及以上资质医院自行体检。

(二)学制、修业年限及奖助待遇

1. 博士生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批准方可申请提前毕业。

2. 在学期间,所有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10000/年。

3. 我校已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政策见《关于印发<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林研工发〔20256号)。

(三)住宿安排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我校正在建设雄安新校区,根据新校区建设进度,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四)违纪处罚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十、监督管理

所有考核试卷均须在命题后提交学院封存,并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对参与制定考核人员实行保密和监督,充分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对招生录取工作出现异议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应认真查实,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可对相关学科录取工作进行复议。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2336615;邮箱:kina_fangkuo@163.com

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2336079/8380/8214;邮箱:yzb@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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