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环境学院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各本科毕业班:

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安排,结合近几年来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3版)。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5、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达到《大学生体质锻炼标准》;

9、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相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打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以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生需经过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在广泛征求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产生,各班级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经学院公示无异议,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2.各班级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三、工作要求

1. 名额: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即每班评选一人。

2.请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1)《优秀毕业生名单》;

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

4)个人照片两张(七寸个人免冠生活数码照片电子版一张,供宣传用;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一张,证书用)

5)个人大学生活及成长感悟,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

请在5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334814839@qq.com,《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516


作者:学院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