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通知要求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院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不断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质量,按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  长:周  峰、张立秋

成  员:程  翔、李  凌、王毅力、黄  凯、王  辉、李  敏、封  莉、梁文艳

秘  书:曹雨晴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秉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开展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学院推免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推免生的资格

(一)资格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一贯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5.尚在处分期者不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 专业排名前 50% (含),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综合成绩不低于专业排名前 50% (含)。理科基地班、梁希实验班、体育特长生、学术特长生等学生推免,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和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7.申请其他类型推免的学生,还须符合学校相关实施细则所要求的申请资格。

8.如果学生因身体原因,体育课存在不及格情况,但在学术培养方面确有特长和潜力,学院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为加强对推免资格的管理,推免工作开始后,暂停受理推免申请学生同时办理出国材料申请事宜。推免工作结束后,不再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出具出国材料。

(二)资格失效

1.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不含)以下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2.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三、遴选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查。

2.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根据学校推免方案要求,为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由95%的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5%的综合素质成绩组成。

3.综合成绩的计算,在分专业、分项折算标准分后得出,综合成绩等于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标准分乘以95%加其他四项标准分分别乘以相应权重之和。

4.单项标准分计算方式为:各项成绩原始分均以100分为满分,各单项均用学生原始分数除以该专业该项最高分乘以100得到各单项标准分。

5.退伍学生的服役与服役期间受奖情况可计为奖励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每服役一年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加1分,服役期间获得部队奖励(有证书)学分积加1分,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最高可累加3分。退伍学生按照计入奖励学分积后的学分积作为申请推免资格、参与专业学分积排名和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的依据。

6.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推荐名额的分配

学院根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和专业具体情况等进行分配。

五、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推荐免试工作方案及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负责组织学生推荐的各个环节。

2.推荐工作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3.推荐工作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理。

4.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以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5.初选名单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审议后,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推荐工作程序

1.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于9月9日前公布测评方案,拟申请推免学生于9月10日上午11:30前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确定综合素质成绩。

2.学院召开202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动员大会,将推免政策传达至2026届有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

3.学生本人正式提出参加推荐免试资格选拔的书面申请并经班级评议通过。

4.符合普通推免申请资格条件的学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一轮)》,并于9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未获得普通推免(第一轮)指标的学生可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及选拔工作小组要求的其他材料,并于9月12日下午3点前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第一、二轮的推免申请表,均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曹老师处。

5.学院公布学生学积分及其专业排名和综合成绩及其专业排名。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成绩排名、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劳动精神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确定拟推荐普通推免(第一轮)学生名单。

6.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将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

七、其他事宜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行公示制度,联系人:曹老师,联系方式:主楼122房间,电话:62336615,邮箱:ycao005@bjfu.edu.cn。查实后若确有问题,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日程

2.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一轮)

3.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9日